1.0 专利与商标申请:费用与时间的要求
撰写与提交一项新的专利申请
检索: 我们建议在撰写申请以前,进行现有技术的检索。费用一般在2000 到3000 加币之间。如果检索发现了破坏专利性的对比文件,那么这种检索会减少日后的时间和费用的浪费。同时, 检索也会避免侵害他人专利权的情况发生。
撰写与提交申请的费用: 在加拿大准备和提交一项简单的专利申请总费用约为一万加币(不包括费用支出)。这个价格是假定事先收到所有相关信息和客户的指示,并只需要撰写一到两份草稿。其它费用支出,例如,官费,制图费,翻译费以及外国代理人费等不包括在内。如果申请比较复杂,客户的指示有所变化,或者撰写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我们的费用会相应提高。为了提交一项正式申请,我们通常需要提前三个月收到指示。如果时间紧急,我们的费用也会相应增加。
申请一项已经撰写好的专利申请: 如果已有撰写好的英文文本并不需要大量审核,同时及时收到客户的指示,这样简单的案子的费用大概在1500加币以下。如果需要翻译,申请特别复杂或者官费增加,那么总费用也会增加。
进一步的费用: 专利申请提交了以后,还需要进一步的费用来答复专利局的审查意见。需要提请注意的是,任何人对任何申请都不可能保证将来获得专利权。并且处理申请的相关费用很难预测。如果对于一个简单的申请,专利局的审查意见不复杂,从申请到授权的费用大概在5000至10000 加币之间。从提出实质审查后,一般会在两三年内收到专利局的第一个审查意见通知书。
商标
检索: 我们建议在使用商标或者申请商标以前进行检索,特别是对于新的商标。如果已有类似的商标已经注册,这种检索会减少不必要的花费并且避免侵害他人的商标权。
我们可以提供简单的加拿大商标数据库的检索,但是这样的检索不全面。对于一个全面的加拿大的商标检索以及提供一个是否可注册的意见,我们的费用约1500加币,这还随着检索结果的数量而变化。
申请加拿大商标: 准备与申请一个加拿大商标的总费用约为1000 加币(包括申请费)。另外,假定一个简单的,没有问题的申请,从申请到注册的总费用约为2400 加币(包括费用的支出和税收)。如果我们需要答复商标局或者他人的任何意见,我们需要按小时计费。
2.0 知识产权
2.1 概述
知识产权指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外观设计、专有技术和其它无形资产权。知识产权可以买卖、或用于贷款担保,并且可能是公司的一项重要资产。
外国公司在加拿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或设立企业时,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知识产权问题,包括商标、专利、外观设计等的注册登记、授权或转让等问题,还可能需要签署保密协议、许可协议、技术转让协议和其他协议。因此,有必要查询现有知识产权注册登记情况和评估潜在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状况,以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没有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这一点非常重要。
许多种类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和维持都有时间限制,也可能有特别的法律规定或有诉讼时效。
常见的误解是以为早期公司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直到公司资产较多时才向专家顾问咨询。但到公司考虑对知识产权投资的时候,知识产权可能已经丧失,公司也可能已经侵权,并且进行纠正可能已经很困难或不可能。在某些情况下,未能在公司早期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可能会阻碍公司的未来发展,或根本不可能吸引投资者。应该在计划和设立企业时,尽早就知识产权问题咨询专家,并且在企业发展时牢牢关注知识产权问题。
2.2 版权
在很多种情况下都会发生版权问题。版权不仅与艺术性作品有关,它还涵盖技术手册、质保证书,甚至是餐馆的菜单,还包括计算机软件、音乐等。
根据加拿大法律,对原创作品,版权保护是自动的。版权指复制权,包括表演权、传播权、翻译权和出版权等。未经版权人同意,复制甚至部分复制原创作品可能都是违法的。销售违法复制的作品同样是违法的。加拿大版权法适用于在加拿大收到的传播作品,即使作品原创于境外(例如网络作品)。
音乐和其他娱乐作品通常适用自愿或强制性集体许可制度。成文法可能规定一种可以使用既有作品的权利,但需支付版权局规定的固定许可费。与大多数其他国家一样,在加拿大,版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
版权登记
版权自作者完成作品时产生,也就是说版权无需登记即可取得。但是,登记可以作为所有权证明。在版权买卖或许可时,以及必须实施版权保护或进行抗辩时,登记是很有用的。
版权国际保护
加拿大是四个与版权保护有关的国际公约的成员国:即《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世界贸易组织和《罗马公约》。
非法复制和销售
禁止非法复制和销售非法复制品。《版权法》包括“合理使用”例外,即为私人学习或研究、评论和审议目的部分复制作品不被认定为“侵权”行为。如果侵权复制品在加拿大境外制作并进口至加拿大,版权持有人可以通知加拿大海关税务总署。加拿大海关税务总署有权在侵权商品进关时将其查封。
精神权利
“精神权利”指使用或修改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权利,而这种使用或修改可能影响作者的荣誉或名誉。转让或许可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并不必然赋予受让人或被许可人修改作品的权利。除非作者书面放弃“精神权利”,否则不得对作品歪曲或篡改,也不得将作品与对作者荣誉或名誉不利的产品、服务、原因或者机构一起使用。
2.3 商标
商标用于识别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可以是一个品牌、名称或图标、一个或一组单词,一个符号、一个形状或设计或一种字体等。商标所有人通过提供附有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而使该商标为人所知即可享有“普通法”上的商标权。然而,因为“普通法”商标未经登记注册,它仅在该商标产品实际销售地的范围内受到保护。另一方面,商标一经注册登记,注册商标将在全加拿大享有排他性的商标保护。如果商标被侵权,则注册的商标还享有一些额外的权利和救济。商标注册享有起始有效推定。当争议发生时,注册商标有相当大的优势。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5年,可以无限次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为15年,但必须支付续展费。在某些情况下,商标所有人会丧失商标权:例如若所有人停止“使用”商标超过3年(并且第三方提起撤销之诉)的,则商标所有人将被认定为放弃商标权。然而,“使用”有特殊的法律含义,并且根据商标用于商品还是服务不同,其含义也有区别。
商标申请
基于以下事由可以申请注册商标:(1)在加拿大在先使用商标;或(2)在加拿大“拟使用”商标;或(3)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先注册申请(假设在国外申请的6个月之内即在加拿大申请)或(4)外国申请人已使该商标在加拿大为人所知。
商标必须符合特定的要求才可以注册,这些要求包括:
•商标的主体不得是健在的或死亡未满30年的自然人的姓氏或名字;
•商标不得用英文或法文直接地描述或者欺骗性地误述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品质或其产地;
•商标不得是任何语言中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商标不得与已注册商标相混淆;且
•商标不得包含描述产地的语言文字(例如:丹麦家具)
商标注册过程可能涉及高度技术性的争论。若商标注册申请交由商标代理人办理,则效率通常将大大提高。
商标保护国际公约
加拿大不是1891年《马德里公约》的成员国,并且不使用国际分类体系。所以,与其他法域相比,在加拿大取得商标保护通常会非常便宜而且直接。一份申请可以涵盖广泛的商品和服务类别,而不必提出多份申请以囊括不同类别的商品和服务。
加拿大是《巴黎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加拿大还与10多个国家签署了商标保护互惠协定。根据《巴黎公约》,任一来自《巴黎公约》成员国的申请人,如果在该成员国申请注册商标6个月内申请加拿大注册商标,则在该成员国提交申请的日期将视为在加拿大提交申请的日期。
商标非法使用和许可
当非所有人和非授权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商标即已被认定为“侵权”,商标所有人可以提起侵权之诉。“普通法商标” (即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提起“停止侵害”之诉。在行使商标权利时,注册商标提供的保护要大大优于非注册商标。
允许第三人持续非法使用商标可能会导致商标无法注册。如果不正确地设计商标使用许可,那么,商标可能将不符合法定要求。被许可人使用商标可能会被认定为第三人使用商标,而不是商标所有人使用,从而导致商标不符合注册的要求。
2.4 商业秘密
正如其他知识产权一样,商业秘密可以被许可或转让。商业秘密可以是任何信息,但通常与技术信息相关,包括专有技术、程序、方法、物质成分、数据、设计、专有公式、蓝图、手册、图纸等。尽管加拿大有普通法推定,但若各方签署秘密和保密协议,则可以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如果未经所有人同意使用或披露信息,所有权人可以以违反合同、违反信托义务或违反保密为由提起诉讼。然而,一旦商业秘密被披露,所有权人可能永远不能重新获得以前从商业秘密中获得的优势。如果涉及商业秘密转让,应当咨询合格的专家意见。
2.5 专利
专利具有地域性。专利授予专利权人在一定法域排他性地制造、使用或销售发明的权利。美国专利仅在美国有效,而加拿大专利仅在加拿大有效。在加拿大,除了某些允许的优先权之外,专利授予给第一个申请专利的人。然而,只有真正的发明人或从真正的发明人取得权利的一方才能申请专利。加拿大遵循绝对新颖性原则。发明人一旦公开发明,必须在1年内申请加拿大专利。专利权经注册登记生效。
一项发明必须具备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和实用性等才可申请专利。是否满足专利申请要求是需要专业分析的复杂法律问题。加拿大非居民或未在加拿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专利,但必须聘请居民专利代理人代办。
专利申请文件很复杂,而且高度技术性。措辞和内容的细微差别对其范围、效力和价值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应当聘请专利注册代理人办理申请。申请日后18个月,专利申请文件将向公众公开,并可在加拿大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查阅。专利直到批准后,才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申请日起5年内必须请求实质审查。一旦请求实质审查,审查过程通常需要3至4年。对于1989年10月1日之后申请的专利,加拿大专利的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为20年(对于此前的申请,可能适用不同的有效期限)。自申请日的第2个周年起每年应支付维持费,以使专利申请(或专利)在20年内一直有效。一旦专利到期,专利将进入公开领域。
专利侵权
未经专利所有人许可,在加拿大制造、使用或销售含有专利发明的产品(包括进口或出口)将构成侵权。侵权责任人将被禁止从事侵权行为,并且要为加拿大专利侵权行为支付赔偿金。因为专利侵权常常涉及复杂的技术性问题,而且涉案金额可能很大,专利侵权诉讼费用可能达到百万加元以上,诉讼成本很高。较好的做法是进行适当的调查和尽早采取行动以避免纠纷。
专利检索
在准备申请之前,应进行检索以确认现有技术不会影响专利的申请。在加拿大销售或使用新产品或工序之前或向加拿大进口产品或工序之前,应进行查询以确认是否侵犯现有的权利。独立开发的发明依然可能侵犯现有专利,因此,即使一项发明可以申请专利或已被授予专利,它也可能侵犯另一方的专利权。专利权人仍然可能因专利侵权被起诉。通过加拿大知识产权局的网站可以在线初步查询,但是专利查询最好由受过训练的合格人员办理。
专利保护国际公约
加拿大是《专利合作条约》和《巴黎公约》成员国。
以上信息由戴维斯律师事务所提供